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辦理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辦理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甘建建〔2016〕391號
各市州、蘭州新區建設局,甘肅礦區建委,各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建筑行業發展,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實行網上申報和審批的通知》(建辦市〔2016〕41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嚴格執行《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中人員指標考核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面積考核指標的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建筑企業新申請、增項、升級和重新核定等資質業務,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不再提交人員資料。取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注冊建造師的指標考核。企業申請建設部審批的資質,須通過建設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網上申報和審批系統(網址:jsb.justonetech.com)申報,對涉及公路、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資質,暫不實行網上申報和審批。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月28日,蘭州、嘉峪關、白銀、慶陽的屬地企業申請省建設廳和市州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的資質試行網上申報,3月1日起全省全面實行,企業通過“甘肅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監管系統)申報后,在監管系統打印帶有條形碼的《建筑企業資質申請表》(加蓋企業公章)1份,按行政許可權限遞交相關建設主管部門受理,資質申報所需其他附件材料通過監管系統報送。對申請涉及公路、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資質,暫不實行網上申報和審批。由建設部和省廳負責審批的資質,企業通過監管系統直接報省廳,省廳在網上受理后,企業可在監管系統中打印受理憑證,無需到省廳再次核驗原件,確需核驗原件的省廳將通知相關企業帶原件審核。
三、2017年2月28日之前竣工驗收的工程項目業績,企業可通過監管系統補錄完成(在建工程項目待竣工驗收后也可補錄),由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市州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后,系統將分批在“甘肅省建筑市場信息網”上自動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的工程項目業績信息將自動進入工程項目數據庫,工程項目數據庫對社會開放,接受社會查詢和監督。2017年3月1日之后新建工程項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建設單位在監管系統上完成工程項目報建流程后,在監管系統里打印生成,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后作為企業代表工程業績自行入庫。
四、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筑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和工程項目報建網上審批工作,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要求,明確分管領導和承辦部門及責任人,落實具體崗位責任,保證錄入監管系統的企業信息、人員信息、工程項目信息真實有效,監管系統里上傳的各類掃描件必須是原件掃描件,非原件掃描件以及未錄入監管系統的工程項目業績一律不予認定。企業對監管系統里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對審核的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在信息填報和資質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要嚴格按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建市〔2011〕200號)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省廳也將對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在監管系統上審核的信息進行抽查,對出現問題較多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
建筑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對提升管理服務水平,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各市州建設主管部門要對上報的信息嚴格審核,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加強審批后的監管,同時做好相關政策的宣貫工作。試點城市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全省全面實施資質電子化審批工作打好基礎。各市州在具體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省廳建管處。
附件:1.《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實行網上申報和審批的通知》(建辦市〔2016〕41號)
2.《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1月24日